名叫宁三妹的小娘愣了愣,没接住,从地上捡了起来,打开干粮袋,发现里面是烙饼。便拿出了一个,显然是饿急了,她转过身,窸窸窣窣的吃了起来。
打水回来的老汉,见着小娘在吃着烙饼,忍不住咽了咽口水。陈旭猜想要不是自己三个凶神在这儿看着,老汉肯定得从小娘手里夺过烙饼来吃。
陈旭见状,又将马背上的另一袋干粮扔给了老汉,自己几个马上会回军中,不愁这点粮食。给他们两袋粮食算是做做善事。
索虎道:“大哥,咱们这就回去罢。”
陈旭、索虎、何猛三个已经结拜过兄弟了。本来陈旭年纪最小,但是索虎认为应该按本事大小排序,陈旭就做了大哥。而老二之争,就比较激烈,最后陈旭便提议扳手腕比力气,最终何猛赢了,当了二哥,索虎自然成了三弟。
三人歃血立盟,祭告天地,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焚香拜之。
陈旭听罢,便准备上马离去。
小娘虽然可怜,但世上可怜的人多的是,自己能帮的就是这些了。他不是那种同情心泛滥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他管不着,也管不了了这么多。
正在这时,老汉忽然道:“军爷,您要是看着俺家三妹好,不如买去了罢。”
陈旭闻言转身看着他,又将目光望向小姑娘:“三妹,你愿意跟着你爹爹,还是跟我走。”
他又不是人贩子,所以才询问小娘愿不愿意,如果不愿意就算了。
小姑娘还没说话,他爹就喊话了:“老三,这可是大好事,还不答应!”
瞧见老汉一副急切的样子,陈旭都开始为宁三妹难过,话说的冠冕堂皇,这副做派像极了恨不得赶紧把自己的货物给推销,卖出去。
小娘点点头,一双大眼睛,格外无辜。
见此,陈旭摸了摸身上:“多少钱?”
老汉试探地问道:“十贯钱。”
陈旭还没说话,何猛便开口了:“放你/娘/的/狗屁,十贯钱够买几个这样的小娘了,你当我们傻!”
何猛一脸凶相,吓得老汉脖子一缩,刚刚他可是亲眼见他杀人都不带眨眼的,畏畏缩缩的问道:“军爷,您愿意出多少?”
刚刚何猛说的话也正是陈旭心中所想的,他虽然有钱,可也不是冤大头,。
身在乱世,一个人价钱还不如一头羊呢,这就是乱世的残酷。
要不,怎会有“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这句话流传。
“五贯。”陈旭道。在大魏,五贯钱就够一个三口之家过一年了。
“行!行!”老汉迫不及待地收过陈旭递来的钱,喜于形色。
陈旭皱了皱眉头,满脸鄙夷,把女儿卖了这么开心,不会装装。即使没碰上自己,老汉也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没钱过不下去,也得卖了换钱。
想是这样想的,但是陈旭没有说出来,说了也没用,管他呢。
在老汉的目光下,一行四人离开了山村。
小姑娘体力弱,陈旭也不避讳,将小娘抱着腰放在马背上。
路上,小姑娘很安静,一直没说话。
陈旭牵着缰绳,见此场景,何猛在一边忍不住看了陈旭一眼,觉得很新奇。
一名高壮的后生军汉,给一个穿着补丁衣裙的小女孩牵马。
三人一路上插科打诨,偶尔转头,却看见那小娘正看着自己。他便柔声道:“别怕。”
小娘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他猜这小娘是怕生,虽然他爹挺混球的,但一个人离开熟悉的家,跟着一天前都不认识的人前往陌生未知的地方是肯定害怕的。
所以,陈旭跟她说话时都尽量平和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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