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伦敦郊外的一处庄园内,沈其琛和沈慕锦一人牵着一匹马,从外面走回来。男人衬衣袖口半卷,黑色马甲笔挺的穿在身上,脚下踩着一双马靴,嘴角噙着一抹胜利者的微笑。
恭敬地接过二人手里的缰绳,管家将马牵回了马厩。早有佣人在过道准备好,为他们递上替换的鞋子。慕锦一脸地不服气,嘴里嘟囔着,“咱们再比一次,我肯定能赢。”
“不比了,我要陪你小婶婶吃饭。”男人挑挑眉,脸上的笑都带着挑衅的意味,不但马术比他好,老婆也娶得比他早。
曼娆从屋里迎出来,一把环住沈其琛的手臂,“你回来啦?”她笑得极甜,像是捡到了宝贝似的,整个人都喜滋滋的。
“怎么这么高兴?”揉揉她的头发,沈其琛宠溺地笑笑,两人就这样径直走向客厅,完全忽视了一旁的沈慕锦。
“妈妈把这个给我了呢。”扬起细白的小手,一颗硕大的祖母绿宝石戒指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沈慕锦看着那枚戒指,忙走过去抓起她的手道,“奶奶把这个给了你?”这可是他们家祖传的宝贝,说是要传给儿媳妇的,可他妈妈嫁进来这么多年,奶奶都没舍得给。慕锦本以为等自己娶了媳妇,奶奶差不多就能割爱了,没想到居然被顾曼娆这小妮子抢了先。
打开他的手,沈其琛重新握住自己太太的柔荑,“嗯,不错,很好看。”
正说着,几个人已走进客厅,沈其琛的大嫂听见说话声,笑着道,“妈听说你有了女朋友,一早就让人将这戒指的圈口改小了,还跟我说,其琛选的姑娘一定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家闺秀,所以指环一定要小,才配得上三少奶奶的手。果然,曼娆戴上刚刚好。”
慕锦在一旁听着,忙为自己的母亲抱不平,“妈,你不生气,奶奶藏了这么多年都没给你。”
“生气,当然生气,我生气你怎么就那么没本事,没给我找个好儿媳妇回来。”岳卓姿伸出手戳了一下自己的儿子,转身继续说到,“其琛,我看曼娆同慕锦年岁相当,你应该把她让给我们慕锦才好。”
还未待沈其琛开口,沈家老太太便由佣人扶着走了进来,“怎么还有跟人抢媳妇的,曼娆是我的儿媳妇,你想要儿媳妇呀,让自己儿子找去。”
闻言走过去换过佣人,卓姿扶着婆婆撒娇道,“因为我也很喜欢曼娆嘛。不过还好您把戒指传给了她,要是给了绮珍那丫头,我可不愿意。”婆媳两个相视一笑,感情好得如同母女一般。
曼娆看着这一家和睦的样子,从心里欢喜,又从心底惆怅。若是父母哥哥都在,她们顾家大抵也是这样一团和气。听她们提起沈绮珍,便问了一句,“大嫂,二姐呢?怎么不见她人,她不是早就回来了么?”
“她和人去苏格兰高地看极光啦。”慕锦双手交叉在脑后,悠闲地回了一句。
曼娆点点头,还想说些什么,却被卓姿拉过去道,“曼娆,我私藏了一件礼服,好看得不得了,是我年轻时定制的。以前一直想生个女孩,留给她穿。可惜没机会了,正好你来了,快跟我上楼试试。”
慕锦看着自己母亲欢天喜地地将顾曼娆带去了楼上,忽然从心中生出一丝悲凉,生在沈家,真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连亲妈都嫌弃。未来的媳妇,我对不起你,祖母绿的戒指争取不到,连妈妈珍藏的礼服也是小婶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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