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值钱的熊胆,熊掌,熊骨…全部割下来。
然后又割了些好肉,往河边走去。
在河水里将自己洗干净,然后把战利品也都洗干净,带回山洞。
回到山洞看了下时间,三人与之一站,足足用了一个下午。
稍作休息,议论着战利品的用途,功效。
看似杀掉这头棕熊没有太大难度。实则还是很有难度的,只是三人合作默契,之前又杀过火焰狮王,自然的累积了不少经验。
梦露对棕熊的价值侃侃而谈。
原来这棕熊还挺值钱的,三人在这这一头棕熊身上取下来的宝贝,少说能卖个万八晶石。
现在自己有店铺,加工后至少能翻五六倍。
夏天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开一间店铺用掉三十万晶石,这一头棕熊就能卖个五六万晶石,咱们要是专杀这棕熊,六七头就能再开间店铺了啊。”
梦露“噗”的一声笑出来,说到:“你以为这棕熊满山都是啊!它一次只产一只幼崽,成活的几率只有百分之五十。
而且它从孕育到生产,需要三年时间呢!
这次是我们走运而已!”
原来如此,夏天想着,现在这种赚钱速度将来去华都开店也毫无压力。
于是开口询问渤黎:“在华都租一间像我们现在的店铺大小的店需要多少晶石?”
渤黎用木棍吧啦着火堆,淡淡的说道:“城市边缘位置的话最少五百万晶石,中心地带的话最少也得五千万晶石。不过,面积不可能有咱们这间大。也就十来个平吧。
而且在华都,租店铺是小钱儿,各种费用才是大头,杂七杂八的费用加在一起大概是租店铺的七八倍吧。”
夏天嘴角抽搐,说不出话来。
照这么看来,三人得在波尔镇呆到天荒地老才能去华都混一混吗?
渤黎心事重重的样子,夏天和梦露又怎会不懂他在想什么。
是啊,距离他报仇的日子,多么遥远…
有句老话说,无声胜有声,此刻三人便是如此。
与其二人安慰渤黎什么,不如什么都不说。
人只要活着,时间就不会停止。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份执念,也正是这份执念让三人遇到任何困境都不放弃。
夏天从储物戒指里拿出许多调料,将熊肉腌好,切成薄片烤起来,三人将烤好的熊肉蘸着调料吃。
这棕熊肉好吃还是渤黎提起的,他在华都吃过几次。
梦露都不知道这熊肉可以吃,她只是听老猎人说起过这棕熊的数量稀少,其他的便一概不知。
听说这熊肉可以吃,并且味道很不错,她高兴坏了,那头棕熊身上的好肉几乎都被她割下来让夏天放在储物戒指里。
夏天细嚼慢咽的吃着烤熊肉,心里想着:华都的一间店铺都是天价,那么渤黎的家族在华都属中上等有钱,他二叔得吞掉本该属于他的多少财产?
也难怪,如此庞大的家产,他二叔怎能不动心?
渤黎眉头紧锁,心想着:复仇这条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走到头。
离开了家族他才知道,白手起家是多么不容易,爷爷能打下的基业,是多么不容易,渤黎小时候听爷爷说过。
爷爷小时候就是在这波尔镇长大的。
想到此处,渤黎更加坚定了复仇的决心,他想:既然爷爷可以从这波尔镇白手起家,混到华都,打拼出那么庞大的家业,自己也是渤家嫡系子孙,有什么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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