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角偷偷看桃风君一眼,他抱着她的纸盒,细长的手指夹着一封信纸,低着头在潜心贯注阅读,仿佛周围只有他自己一人而已,雨沫恍然如梦,不知不觉自己多年的心愿在今天已经实现了。

桃风君抬起头看她:“怎么了?”

她脱口而出:“我叫莫雨沫。”

“姓莫?那应该是F市本地人吧。我也姓莫,从小在F市长大,记得我家乡的人都姓莫呢。”

雨沫记起来“桃风君”是他的出道艺名,真实姓名好像是莫绅,她紧张地搓搓手:“我算是桃风君的同乡呢,桃风君在F市已经是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了。我和我朋友从小就特别喜欢你,房间里贴满你的海报,放满你的专辑,高中压力大的时候,每天都是听你的歌,心里想你的时候,会把想要对你说的话写进信里,虽然这么多年没有寄出去,但是现在桃风君看到了,我很开心,真的很开心,今晚还是我第一次有机会来看桃风君的演唱会呢……不好意思,我的话有些多,抱歉当误你的时间……”

桃风君收起信放进纸盒里,温暖花开般对她笑着:“没关系,你慢慢说,我会静静听着。你的信写得很长,我回去会找时间好好看完的。今晚我也很开心能遇上这么喜欢我的歌迷,你们的青春里有我,我的青春也有你们呢。”声音很温柔好听,虽然是对她说话,可是话里话外都是对喜爱他的歌迷的宠爱。

雨沫暖心一笑,桃风君大概顾及她的心情没有大庭广众之下念她的信,不然她那点少女心事可是隐藏不住了。

“雨沫想要唱什么歌呢?”桃风君把一个麦克风递给她。

“我不怎么会唱歌,如果可以……我想听桃风君唱明天的约定。”

随之唯美动听的伴奏响起来,雨沫冷汗津津握紧麦克风,没想到桃风君走过来轻拍她的肩膀,对她微微一笑。

雨沫受宠若惊,紧张无措的心,也因为桃风君的鼓励慢慢平静下来,沉浸在音乐里,这首明天的约定是她最喜欢的歌,寓意深长。歌词曲子早就熟记于心,尽管自己唱歌不好听,也不至于走音跑调。

就这样吹着冷冷的晚风,与自己喜欢的偶像并肩站在台上,唱着同一首歌,仿佛这个世界只剩他们两个人,这样的场景就会存在梦里吧。雨沫今晚已经心满意足,别无所求。

四分钟的歌唱完之后,桃风君转身把他手里的麦克风送给雨沫。“我的麦克风送给你,它承载了我很多记忆,就像你写给我的信一样,都是对我们来说很重要的东西。收到你的信,我很开心,所以也希望它能带给你快乐。”

雨沫看着白色的麦克风,上面还刻着桃风君的名字,当场愣住了。“桃风君把自己麦克风送给我,那要怎么唱歌?”

桃风君把她手里的普通麦克风拿过来,凑到嘴边一笑:“暂且就它吧,也不错。你不用担心我没有麦,只是最近想换新的了,直接废弃有些可惜,所以想要送给喜欢我的歌迷,也谢谢你们陪伴我这么长的时间……”

雨沫手颤动般接过桃风君的专属麦克风,上面还残留着他温热的体温,雨沫鼻子一酸:“我真的……真的很喜欢听桃风君的歌,只要桃风君唱下去,我会永远支持。光是听着桃风君的声音,就很开心了。我也没有什么心愿,就想……桃风君能够永远唱自己喜欢的歌……”抑制不住的激动。

桃风君眼波流转,侧身搂住她:“谢谢二十年来你们对我的喜欢,我没有后悔当初站上舞台遇见你们。你的愿望,它会实现的,为了你们,我也会永远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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