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宜材他们几个看得眼角直抽抽,一看到这辆车,他们就知道是高博远的小子来了。
不是说高博远他家只有这一辆车,而是这小子就喜欢坐这辆车到处招摇。
只要这辆车一出马,哄骗妹子什么的,那是手到擒来。
董宜材在心中暗想,还好他最近新看上的这个校花是一朵高山雪莲,对于这种俗物,根本看不进眼里。
否则就高博远这个心眼子比筛子还多的小子,早就把那校花弄到手了,就没他董宜材什么事儿了。
要不是他们几个从小玩到大,董宜材早就把高博远这小子打趴下好几回了。
一想到高博远这小子的泡妞技术,董宜材就恨得咬牙切齿。
记得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班上有一个非常合他胃口的小姑娘。他又是送糖,又是送发卡手绢儿的,最后还是被高博远这小子给泡走了。
就这些年来,栽在高博远手上的小姑娘就是几个巴掌也数不过来。
所以在私下里,董宜材都是管高博远叫高博爱。
高雅点儿就是博爱众生,俗气一点儿,那就是禽兽不如,见一个爱一个的色中饿鬼。
从车上走下来的这位,并没有西装革履,而是穿着破洞牛仔短裤,上身是一件限量版的恤,斜斜的戴着一顶大边沿的牛仔帽。
明明是一身看似十分穷酸的行头,可穿在这位身上,仍然不减他半分的贵气,反倒觉得十分亮眼。
“你们几个都在这等我呀,真是够哥们意气!”高博远痞痞一笑,摘下了头顶的帽子冲着董宜材他们几个挥了挥。
“这个骚包!”董宜材刚刚在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就见这辆加长版豪车的后面出现了一辆粉红色的脚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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