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行为失去了信任就什么也不是。

目前的情况是,这些经销商因为欺负外来的是商人。欺压国外的产品。

将导致太临面膜不再交由他们代理。

周琳直接在微博上公开这个消息,所有拒绝太临面膜的经销商,所有拒绝提货的经销商,合约立刻作废,代理权同时收回。

事情的严重性还在持续发酵。

许多其它的经销商,因为这次事件,了解到,太临面膜在本国的经销代理权空白,他们开始四处打听周琳所住的酒店,希望与其见面,代理太临面膜在国外的经销权。

周琳也非常爽快的与这些经销商重新签约,并将港口的货物提货权限给他们,让他们提货开始铺货销售。

解约行为,让之前的经销商的慌的神。

他们一方面像周琳讨饶,甚至拿着提货单希望到,各大港口去提货。

当然,提货单已经过期作废,周琳也不会给他们开新的提货申请。

发现无法提货后,这些经销商更加着急,他们找到周琳。

希望得到有效的沟通。

周琳拒绝面见他们,就像之前这些经销商对待周琳一样,同时发,告知那些经销商终止合作。

经销商开始寻找律师,甚至威胁说要周琳付出一大笔解约款。

周琳毫不在乎。

一场关乎双方的商业官司,牵动着全球很多人士的关注。

这场官是关系到太临公司在整个海彼岸商业行为的继续,将会走向何种方向。

而在,官司正式启动的第一天,周琳已经将经销商代理权,法律上转移到其他的合作伙伴身上,太临面膜已经在整个海外市场各大商铺销售,销售场景火爆。

业绩喜人,所有积压的太临面膜,销售一空。

经销商率先违反销售合约拒绝提货延期,导致商品积压,等各项费用等等问题。

仲裁所的人就这些事情,反复周琳询问是否属实。

“是的。”

“那,请问合约是否解除。”

“没有。”

“那为什么在没有解除的情况下你将看你面膜转卖给其他人。”

仲裁所的人扶了扶自己的眼镜,苍老的白色橘皮脸,看着周琳,眼神中充满戏虐的光。

“这是我的东西,我交给代理商去销售,他们自己不提货销售,甚至给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难道我就让他一直停在那里么?”

这与合约没有任何关系,周琳请的律师意图阻止周琳这么陈述,而周琳毫不在乎的直接说出,就这样告诉仲裁所的人。

所有在场的听证的人们听到这样的话,都觉得有道理。

“根据契约,约定没有完成之前,所发生的一切问题都处于契约的约定状态,该商品的经营权依旧属于代理商所有,这些代理经销商在商品运到港口前,是否支付了定金?”

仲裁所的人完全不理会周琳的答案,又一个尖锐的问题说出。

“他们支付的定金早已超出了商品停留在港口的滞留费用,我要求和他们解约,对方即不收货,也不接受。如果这样一直下去,我岂不是要赔的倾家荡产。这样超出滞留金的费用,到底谁来支付?谁来赔偿谁?”

仲裁所的人不理会这些问题,甚至没有就周琳的问题向代理商的律师,做出提问。

他又一次重复对周琳之前的提问,是否违约这一块。

相应的契约条文中,对法律条文中不够严谨的契约条款没有做任何询问。

然后所有的问题都在暗示周琳,契约到底是谁违背的,就该是谁赔偿谁,并不是看谁损失大,就该得到赔偿。516516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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