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为什么不怕了呢?
麻丝不敢想这个答案,却又情不自禁的记起,一路行来,不怕辉夜的人似乎只有一个被割掉双来自作者的关键词屏蔽吊死在普西斯酒馆的罗薇。
是的,似乎只有她不怕他,她从来没有怕过,在她还只有八岁的时候,她就亲眼看着罗薇的那种不怕。
她总是喜欢坐在吧台喝一杯红酒,望着门口,怀念这个人。
可现在,还要加上自己。
麻丝心上一颤,没有再想下去,将注意力转移开来,继续打量这个女人。
麻丝看透了她。
看透了那种怕,是本能的。
也许妮可罗宾根本不知道辉夜一路行来杀了多少人,设了多少阴谋,牵连了多少无辜,有多么冷酷。
但当妮可罗宾看到一个人竟然能够在那恐惧了一个时代的诅咒下坚持如此长的时间,面无表情甚至可以带着笑容的跟她说话,她本能的会敬畏。
这就是她怕的根源!
那是非人的灵魂。
这种怕带着欣赏,却又带着疏离和敌意,那是看似结盟的近在咫尺实则两者之间的距离却又咫尺天涯的古怪现象。
她不可能和辉夜走到一起!
麻丝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不仅是她,也许,所有正常人都不可能和辉夜的心,像她与辉夜一般紧紧绑在一起。
这一刻,麻丝得到了巨大的满足。
是的,因为再没有人可以向她一样被辉夜所信任,被他所保护,被他所怜惜。
世界上本就人人都是彼此的工具,如果没有被利用的价值,那么包括路飞一行都不可能走到一起。
路飞需要娜美航海,需要拥有战斗力的同伴,需要能解读古代文字的人带他去拉夫特尔,需要炮手,需要船工,于是才聚集了这样一群人。
能被利用,甚至不仅仅是人,而是所有物质的本质,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谈情义。
那么在如此现实的条件下,她能得到那个愿意利用一切的男人些许怜惜,这本已经是值得满足甚至骄傲的事。
至少对她来说,是的!
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取代她的地位。
麻丝嘴角出现一丝微笑,一直以来的种种烦恼就像是雨后的阴云一样,在太阳的照耀下烟消云散。
她记得,辉夜说要做太阳,许愿万世的荣光。
那她愿意做月亮,永远沐浴他的暖阳。
哪怕这暖阳看似如此冰冷。
看着辉夜前进的身影,麻丝用无声的喃喃低声祈祷,像是对着自己的神明,虔诚又狂热。
“愿你的荣光能给我些许羽翼般温柔温暖的庇佑,我的太阳!”
一如当初在船上。
她的嘴角勾起一丝满意的弧度,然后再一次面无表情,走进阴影,走进森林,走近那个正在远去的背影。
舌头轻轻翘上上颚,轻薄的嘴唇微微圆展,那小小的舌在黑暗的口腔中轻触到自己的下齿,无声的默念那个名字。
“辉夜辉夜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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