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父亲乃是户部侍郎,但是这也代表着她的家里,根本不可能过的太过奢侈。
过的奢侈,会被人惦记,会被调查的。
所以平日里张敏敏的零花钱还是偶尔出点闺阁绣换来的。她的绣品已经算是价格极高的,手帕荷包之类,也不过最高能卖上十几两银子。因为她一直不敢绣巨幅,深怕费时费力还不讨好。
再说,女孩子家,从女红可以见人开始,就一直在绣自己的嫁衣,这才是她唯一的巨幅作品,而这个作品,是不可能出售的。
三千两银子的绣品,她怎么就没听说过呢?
那得什么样子?
难道这样的东西,不是应该只有我才能做得出来吗?
听着听着,张敏敏手下一痛,一朵血花在绢面上展开,染出了一个红点。
“哎呀小姐,您受伤了!”
两个丫鬟连忙帮忙找药和绷带,张敏敏却没什么反应,全身心的在想那个问题。
长得很好看的同龄女孩,绣了一个巨幅作品,卖掉了三千两!
她突然抓住丫头的手,道:“下个月文会,记得给李家大姑娘送一封请帖。”
“我倒是想看看,什么样的才女,被人吹捧上了天!”
说完最后一句话,她的声音都有些颤抖,面目也有些狰狞。
小丫头还是头一次看见自家小姐这副面孔,竟然愣了愣,觉得有些害怕,她连忙应道:“是!我知道了,小姐!”
……
李韶华拿出了铅墨,展开了一匹长绢。
要想送给自家便宜爹的礼物,自然不能随随便便应付了事,她要发挥出自家宗师级刺绣的全部本事,绣一幅让人绝对想不到的珍品,只要摆在布庄内,就要让老爹觉得有面子。
只是,刚刚提笔,就觉得有些困难,只因她的书法功底并不能支撑她将所思所想绘制出来。
纠结再三,李韶华决定等在实地采景一番,才能在这匹绢布上落画。所以,就又将长绢收起来,转而拿出了一个小撑子,打算绣给大哥的荷包。
大哥喜文,而且,文人墨客最爱优雅,又含蓄内敛。梅兰竹菊都还可以,但是李韶华总觉得缺了点什么,恩,有点单调和浅薄。
觉得送给大哥荷包,这种事应该是未来嫂子干的。
那么,还是别绣荷包。
于是,李韶华又将目光放在那匹绢上……我绣不出画来,先绣一幅字岂不妙哉。
她可是抽到过书法技能的。
于是,她再次拿起铅墨,在那匹长绢上打起了线稿。
而开篇前三个字,便是横平竖直,工整清晰的“陋室铭”。
这世界自孔孟之后,便发生了文学之类的偏移,和地球是不同的。
但孔孟还是存在的。
所以这篇文章并不会让人摸不到头脑。
以这篇文来送给大哥,最适合不过了!
单单只是绣黑色文字,李韶华下手非常快,天色黑了,只用了一下午,便将东西绣了出来。
等再洗去铅墨,找人装裱一番,这篇陋室铭,就可以送给大哥了!
不过,这种事应该由大哥自己去做。
毕竟她可是大家闺秀。
“没事”的时候,绝不出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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