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民女以为还是不要去的好!”

“农家乃诸子百家中弟子最多的门派,据说足有十万人!”

“而且民女听说农家还有一个阵法,叫地泽二十四……”

惊鲵抢在嬴泽之前建议道。

可她话未说完,就被嬴泽给打断了。

“你懂什么?”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嬴泽故作生气的训斥道。

话毕,他大袖一挥,把惊鲵赶去了厨房。

农家执意求死,他岂能拒绝?

而且他刚好想看下,究竟是农家的地泽大阵强,还是大雪龙骑强!

章邯和屠睢跟着大雪龙骑训练了这么久,也是时候让他们领兵实战了!

“没错!”

“寡人也觉得月底去潜龙堂,是将农家一网打尽的好机会!”

嬴政用力点了点头。

他和嬴泽想法不谋而合!

他修为虽没有嬴泽高,但也是个主战派!

嬴泽颔首,跟嬴政碰了下酒樽。

“王,君侯!”

“月底时末将愿亲率我大秦铁骑,护送你们去潜龙堂!”

蒙恬闻言当即主动请缨道。

这难得的表现机会,他岂能不抓住?

嬴政欣然应允,用力拍了拍蒙恬肩膀,他果然没有看错蒙恬!

大丈夫何惧危险?

……

酒过三巡后。

蒙恬突然从怀里拿出了两支‘兔毛笔’。

“王,君侯!”

“这是末将改造的兔毛笔,你们试下!”

蒙恬朗声道。

话毕,他满怀期待的把兔毛笔递给了嬴政和嬴泽。

在他改造出兔毛笔之前,人们都是先分签蘸墨,然后再把字写在竹简,布帛或者兽皮,书写速度很慢。

蒙恬因为督造嬴泽的各种发明,所以要经常给嬴政写信汇报情况。

久而久之,他就想改良一下写字工具。

刚好前几天他去打猎时,用神臂弓一箭射穿了三只野兔。

后来他回军营时,由于打到的野兔多,拎在手里很沉,一只野兔的尾巴拖在了地,血水在地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

蒙恬见状不由得心中一动,产生了用兔尾做毛笔的想法。

然后他经过不断尝试,终于做出了‘兔尾笔’。

这种笔经过含有石灰质的碱水浸泡,兔尾十分柔顺!

把它往墨汁里一放,瞬间就能吸足墨汁,写起字来非常流畅,而且字体也显得很圆润!

“恩?”

“这是甚?”

“能用来写字吗?”

嬴政刚把蒙恬发明的毛笔放到墨汁里,眼角余光就瞥见了窗台的草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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