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前,于波得到了黎民带回的和秦玉汇来的50万回款,立刻找到总会计秦守财下账。

秦守财对这50万元进行了拆分:首先是面料款,6000套西服用了1万8000米面料,1万米衫料。面料仍是8元1港元一米,但是港元长到8毛2了,合6元6毛4分2厘一米,一米是三尺,合2元2毛1分4厘一尺,也就是说,原来一米进口布料比国产底卡便宜2元7毛钱的利润缩水了近5毛钱。那么英城贸易公司的赢利就应该是1万8000米乘以2元2角4分一厘,等于3万9852元。

其次是衬料款,5元2港币一米,合4元2角6分4厘人民币,同样除以3,是1元4毛2厘一尺,同样挣一尺的钱,一万米挣1万4200元。

第三是辅料款,合每套西服10元钱,这一项没有加价。6200套西服支出6万2000元。

这么算来,朴英哲应收10万6052元,其中赢利4万4052元,余下的给服装厂。朴英哲他们还有12个人,要开一年的工资,平均每人3660元,每月是300元。

但是,在算服装厂成本时,出现了如下情况:一是200套纯毛西服成本4万元。二是销售费用包括车费、请100多退伍兵护场费、租车费、人员旅差食宿费等一切开销加起来是2万元。三是水电费及税金及土地费、国有资产折旧费等加到一起是9万元。

这些比原材料还贵出近5万元,减去这些才是可分配的利润,还剩24万3948元。

再算分配:100名三级工及行政人员平均每人工资是100元,三个月是3万元;50名二级工平均每人工资是200元,三个月也是3万元;50名一级工平均每人工资是300元,三个月是4万5000元;3名高管,包括叶娇工资是1万5000元;四名管理员,包括黎民是3600元;总计12万3600元。

综上,服装厂开业三个月赢利12万零348元,按6000套西服算,每套赢利20元。

1983年1月5日,当于波给大家发工资时,全厂职工欢声雷动,因为所有人都涨了一倍以上工资。

叶娇没有现出高兴的表情,因为她知道一级工的工资还没有她在港商那挣的多。

于波告诉她,这只是开端,随着贴牌服装产量地增加,和高档服装的销售,工资会逐步增长的。这次是黎民立了功,要没有那4000套西服的回款,服装厂只够发工资的了,不赢利不说,还会亏损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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