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显然有些地方过度亲密了……

此间数年。

随着“神界”的种种认知信息传递,扩散,联邦本土逐渐有公民为之着迷。

联邦是存在合法宗教的,因此信教群体基数不算少。

信仰本就跟未知,神秘等概念高度重合。

比起联邦经过各时代发展,已相当亲民大众化的本土信仰,显然来自“神界”的“诸神”于这方面味更冲!

或许这也能类比家养植株与野花的区别?

养殖场出栏之物吃腻了,总要尝试一下野味……

逐渐的有公民即使触犯法案,也在偷偷信仰来自“神界”那些从未接触,仅听途说的“诸神”!

像什么“自然母神”“欢愉之主”等,尊号相当味大的七阶生命体,被信仰者传得神乎其神,无所不能。

经常透析宗教虚无神话的学者都知道。

人们对偶像的推崇是愚昧盲目的。

哪怕其原初形象只是做了开垦田野,浇筑农地,收获作物这些事。

也会被吹成“拥有天命加身,挥手间大地自愿结出饱腹果实”等,听起来相当骇人的描述!

若是缺失先代历史记录,再经过几代人发展。

保不齐就成了“排山倒海,植物掌控”等神力概念……

诚然大众是理智的。

可理智两个字,自古以来就拥有反义之词存在。

域外神明的信众逐渐自发出现——尽管占比连总人口公民数量的0.0001都不到,却无疑真实客观的存在着。

对于这部分极特殊化的罪犯。

联邦理所应当按照信仰相关法案惩处,并充分发挥包容多元化的政治纲领。

统统会在派遣去向“神界”交流人员的时期,遣送这些已算被“神界”污染的自然人去索纳斯,结束身为“联邦公民”一份子的前半生!

遣送前夕会受到管控。

包括且不限于不许接触任何灵性材料,禁止享受联邦社会福利等。

毕竟懂的都懂。

所谓“神界”的降界手段,不正是通过信徒来实现么?

其实。

对这些有害本土的人,本来应该直接处死的。

碍于两界和睦,没办法太过简单粗暴,手段需要委婉一些,不然损害这份“和睦”就不好了。

无论“神界”在不在意联邦本土的泛信徒,一定限度内互相包容忍让,展露一个好态度都是和睦相处的最根本原则!

话说回来。

送这部分群体去索纳斯世界,对其而言并不是糖果奖励。

生活得下去与否。

注定作为信息材料,以做警钟长鸣……

既然想追逐“神界”的神。

那就去索纳斯世界,凭借肉体凡胎努力飞升,争取有朝一日登往神界好了?

联邦官方对此有相关宣发。

美其名曰:“对有这方面需要的公民,政府将无偿给予出界帮助!”

只管落地。

不管其余。

并且大力塑就“信仰诸神”约等于“净身出界”的绑定概念,劝退一切无论是真心还是为了好玩的潜在“诸神”信徒。

就差明言只要敢信杂七杂八的信仰,就等着度过灰暗的下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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