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茶馆坐了一个多小时后,又是喝茶,又是吃东西的已经都吃饱了。
眼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周明轩便带着曹兰进了候车大厅。
现在的火车站设施还没有那么完善,再加上这里又是个小镇,条件更是差。
水泥的地面坑坑洼洼的,还有不少裂缝,玻璃也不是那种透光度很好的那种,看起来乌漆麻黑的。
椅子是木质的,油漆的,漆皮已经渐渐脱落,整张椅子看起来斑斑薄薄的,还有些椅子腿都掉了,残缺不全。
仅有的几个客人,有的靠在椅子上眯着眼休息,有的双目无神的看着外头。
大家手上都没什么钱,经济没有搞起来,人民群众没有幸福感,满足感,从面上就能看得出一种颓然的死气。
行李也胡乱的扔在椅子上,地上。
这时候也不像后世那么麻烦,没有安检,活鸡,活鸭,水带什么的都有。
不一会儿便听到乘务员喊验票了。
没什么人,周明轩领着曹兰,两人在乘警的带领下很快就到了站台。
站台上,也是脏兮兮的,到处都是垃圾。
整个70年代,我国以发展重工业为主。
火车都是用来运煤运建材,运机械的,做客运反倒成了次要的。
车上只三三两两的几个人,周明轩心里松了一口气。
要是像他上次跟王雨婷一起出门那样,人那么多,这车上的味道没法形容。
看来出门也要选对时间。
曹兰也只带了几身换洗衣服,一个小行李包。
周明轩帮着把两人的包放到了座位下面。
“你还记得路吗?到了港城以后还要坐车吗?”
提起这个,曹兰一阵肉疼,要不是她着急找到父母亲,也不会在火车站附近就被骗了。
“下车之后坐个大巴就到了,不远!”
想着长途跋涉无聊,曹兰从包里拿了一本书出来看,书的封面上写着《猎人笔记》。
周明轩一脸惊奇:“你还认字呢!”
曹兰白了他一眼:“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要是不识字,我敢一个人带着东西就去港城了。”
“也亏得我识字,否则上次去港城被骗的估计就不只是钱了,连人都回不来了。”
“对了,你要看吗?我还带了一本别的。”
周明轩摇了摇头,表示没兴趣,他要是喜欢看书前世也不至于做个厨子了,估计是去做教授。
曹兰挑了挑眉,气哼哼的道:“不懂欣赏,这可是名着!”
这套书在本地她可没买到,是上次去港城带的,文学青年心目中的圣经。
旁边一个戴着金边眼镜的男青年笑了笑,一脸意味深长的凑了过来。
“我知道你喜欢看什么?我这儿有,2块钱一本,卖你要吗?”
周明轩打眼一看这男人虽然一副文学青年的样子,可怎么看怎么觉得贼兮兮的呢?
他挑了挑眉:“你那什么书?”
男青年把手里的包递了过来,在周明轩面前打开一个缝,示意他往里边看。
周明轩低头一看,封面上金瓶梅三个大字尤为显眼,顿时了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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