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春节还有那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到了这个时候,忙碌了一年的人们就像辛勤揉搓了一整夜的面团,开始发酵得软绵绵、懒洋洋的,就连天气,也被感染了。
暖熏熏、懒洋洋的阳光像层薄薄的发光的棉被覆罩在小区的空地上,催化着这里的热热闹闹。
这是一个周末的午后,理所当然的是个晒娃的好时光。
小区里,大树下,草坪上,一个个精力旺盛的小家伙在午睡过后,就像重新充满了电的金霸王兔子,使劲得闹腾着。
太小的,还不能走动的,被困在婴儿车上或大人的怀里,瞪着眼睛,留着口水,嘴里咿咿吖吖地不知大喊着什么,指天指地地乱嚷一通之后,把鼻涕口水往大人身上一拱,引来周围一阵哄笑,而往往被抹了一身黏糊糊的那个是笑得最大声的;
而稍微大一些的,三五成群地追逐打闹,小区里艰难熬冬的残存花草,注定有不少是看不到春天的来临,偶尔几朵还看得上的被摘下来插在小姑娘的头上,作为游戏里公主的装扮,而旁边本来趴着晒太阳的一条金毛,则悲剧地被拉来当王子的坐骑。那狗一面被几个孩子拉着绳子拖走,一边可怜兮兮地向着自己的主人呜呜叫着,只可惜它那主人只顾着和几个中年大妈舞友热烈地商讨着,早就忘记了它的存在。
“你住这地方不错嘛。”
毛矩兴致勃勃地看着身边飞奔而过的一群牵狗的小屁孩,对着肩上的背包说了一句。
“我不住这。你走错了。”
背包里瓮声瓮气地回了一句,从缝隙里瞥出一双哀怨的眼神。
“冰激凌,我知道,你不想回来。你惦记着花花,对吧?”
毛矩拍拍背包,隔空安慰一下,
“不过相信我,很快,这种煎熬就不会存在的了。”
“你要送我回后巷猫窝?”
冰激凌激动得把那大脑壳拱出了背包。
“不。我会建议你妈把你阉了。”
“......”
脑袋缩了回去,从缝隙里伸出一只猫掌,中间的一根爪子竟然单独弹了出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家伙竟然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人类竖中指的“礼仪”。
“叮咚。”
铃声刚响过,门就打开了。
一个半短头发的女子站在了半开的门口,素颜,搭配一件略显臃肿的居家棉服,和屏幕上那为人熟悉的精干形象相比,略略让人感到陌生。
“你找哪位?”
女子疑惑地问道,虽然有些被打搅的不快,但身为公众人物的本能还是让脸上挂上了得体的笑意。
“请问你是......”
毛矩顿了顿,干脆把背包拉到胸前,扯开了拉链。
“喵呜.....”
这死胖子,真是个天生的戏精,刚才还要死不活的脸上瞬间挤满了浪子回家的喜悦和感动。
“天啊!冰激凌!”
女子激动之下放弃了礼貌的矜持,一把从书包里把那快二十斤的毛球抱了出来,兴奋地来不及招呼毛矩,转头就往屋里喊道,
“囡囡,冰激凌回来啦!”
“小咪咪回来了?!”
踩着回声的尾巴,一个顶着樱桃小丸子头的瓷娃娃秒显在了门后。
小咪咪......
这个似曾相识的称呼,那张似曾相识的笑脸,把毛矩的回忆又带回了那个江边的夜晚。
果然......小屁孩!
不知为何,感觉有些蛋疼。
......
“小咪咪,好可怜哦,你看你都饿瘦了。”
小女孩紧紧地抱着那只橘猫,爱怜地抚摸着那硕大的脑袋。
瘦了个屁!
每次抢食猛得跟猪一样,每天晚上像鬼压床一样重,瘦个毛线了瘦?!
毛矩翻着白眼,看着那只装可怜、扮痴呆的家伙,一边享受着小短手的全身马杀鸡,一边大口大口地啃着第二根猫食香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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