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香肠毛矩在宠物超市见过,贼贵,没舍得买,但看起来味道还真不错。
就在毛矩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的时候,沙发对面的女主人开腔了:
“毛先生,这次真是多谢你了。”
不愧是广南知名主持人蔡怡,就连倒杯茶都显得比平常人要从容优雅。
毛矩双手接过茶杯,谦虚地道了句不谢,顺便打量了下对面:
相比起第一次在喷泉边的匆匆相见,现在的观感要好得多。不同于平日里主持《广南头条》时的精干锋锐,此时的她让人感觉温润和知性。以往梳理得一丝不苟的短发现在有些松散,未施粉黛的素脸看起来紧致得和律所里二十出头的实习生没什么两样,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个有着四岁孩子的妈妈。也只有那稍微硬直的鼻梁和眉线,稍微还流露出广南知名主持人的气场。
“我也是在回家的路上捡到的冰淇淋,这也算是种缘分吧。”
是的,一定是,而且是孽缘!
毛矩心口不一地应着,顺道侧过脸去看看那久别重逢的一人一猫,
“本来一早就想着把冰激凌送回来的了,但当时按照它名牌上的电话打过来,却是个空号。要不是在网上看到你发的寻猫帖子,估计它都得在我那安家了。”
蔡怡举到唇边的杯子停住了,脸色像打光消失了般暗沉下去:
“真是给你添麻烦了。其实......我之前一段时间刚刚跟我先生分开了,换了电话号码,所以冰激凌名牌上的就没来得及做新的。”
“真,真是抱歉。”
毛矩没料到对方这么坦然,不过稍微想想,像蔡怡这种在本地小有名气的娱乐圈人物,像婚变之类的新闻估计早就已经是通天的了,只是自己这种钢铁直狗没留意而已,或许美娜她们早就知道了,所以摊开来说也无妨。
蔡怡摇摇头,偏过脸去望着正在给肥猫仔细梳毛的女儿,眼睛里满满都是温柔:
“在那段时间里,幸好有冰激凌在陪着小潼。没有它,小潼或许很难走出来。它的确帮了我很多忙,对我而言,它真的很重要。”
“呃......这胖,猫真的有那么能干?”
毛矩也侧头看了看那只眯着眼睛打呼噜的肥宅,任由梳子在身上游走,耳朵不时地一扯一扯,装得好像真的有在用心地听小女孩说话。
“或许说,是小潼和猫有缘吧。”
蔡怡抿了口茶,脸上重新浮现出欣慰的光彩,
“那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了。那天,我刚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心情很不好,所以教训小潼的时候过火了些,这小家伙竟然就一个人哭着跑了。等我缓过气来,身边已经不见了她的身影。
商场、写字楼、广场到处都找遍了,就连报警电话也打了,可哪找不见!
当时我都快要疯了啊!
本来我就只剩下和女儿两人相依为命了,要是她也丢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走下去了。”
蔡怡说着,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女儿,嘴角挂着笑:
“不过就当我快要绝望的时候,小潼竟然自己回来了!
哦不,应该说......是一只猫把她送回来了。”
又抿了口茶,似乎不这样,自己都快要笑出声来了,
“我记得很清楚,是一只猫,一只跟冰激凌一样的橘猫,一样的胖乎乎的,尾巴牵着我女儿的手,就这样地,把她重新送回到了我的身边。
后来听小潼说,是那只猫找到了她,然后把她带了出了迷路的地方。
毛先生,你觉得是不是很神奇?”
蔡怡转过脸来望着毛矩,毛矩尴尬而不失礼貌地迎上笑容:
“嗯,的确。很神奇!”
“不过,那只猫在我们请完它吃冰激凌后就不见了。回来之后,小潼一直念叨着要养一只和它一样的猫,所以我们便收养了冰激凌,也给它取了这个名字。”
马丹,这纯粹就是老子种的因,你小子来收的果!
毛矩保持着笑容,眼光冷冷地盯着一旁不知廉耻地翻着肚皮的胖子。
“我觉得嘛,咱家冰激凌比起那只猫还要好看些,也要聪明些。”
蔡怡最后补上的这句,坚定了毛矩的杀心。
“蔡小姐,我觉得为了避免下回再丢猫,你还是......考虑下把它给阉了吧。”
虽然听不懂人类在说什么,但冰激凌还是心有灵犀地一咕噜翻身起来,因为,它忽然间感觉到阵阵的——
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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